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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我愛過一個人
很久很久~
我很痛苦
她和我說:
如果能在愛情裡輕易逃脫
那還叫愛情嗎?
失去,代表彼此不是彼此的那個人
是妳的,永遠不會跑,不論跑多遠、多久
是妳的,依然會回來。
不是妳的,不管在努力、在辛苦
也永遠摸不著、碰不到、得不了。
只是‧‧‧有時也必須化被動為主動
只不過什麼時間、什麼地點該被動或主動
誰也不知道‧‧‧
只要是愛就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剝奪或被剝奪
因為每個人都有愛及被愛的權利
對自己愛的人除了死心
否則唯獨他的愛你完全無法抽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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